东兴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
信息来源于:防城港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6/14
一、办理部门:东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、办理依据: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3号
三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
(一)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三)经营场所证明;
(四)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。
四、办理流程: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决定(许可、批准、同意)→收费、发证。
五、办理时限:受理当日办结(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),初审项目不包括上报和取回批件时间。
六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;发放营业执照,不另收费,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、换发营业执照设立一次,收费20元。依据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通告(第二号)。
七、延期办理情形:本单位责任以外不能自行解决的特殊情况。
八、投诉电话:13307806698
二、办理依据: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3号
三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
(一)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三)经营场所证明;
(四)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。
四、办理流程: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决定(许可、批准、同意)→收费、发证。
五、办理时限:受理当日办结(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),初审项目不包括上报和取回批件时间。
六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;发放营业执照,不另收费,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、换发营业执照设立一次,收费20元。依据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通告(第二号)。
七、延期办理情形:本单位责任以外不能自行解决的特殊情况。
八、投诉电话:13307806698